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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中国科学院科创中心团队主笔的首篇文章,从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融合发展的历史逻辑、理论逻辑、实践逻辑等出发,提出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融合发展的“双螺旋结构”并指出,融合过程中存在结构性张力,亟须科学处理前瞻性与实践性、战略性与市场性、公共性与独占性、全局性与局部性、协同性与竞争性5对关键关系,并从加强源头融合、过程融合、资源融合、价值融合、能力融合、区域融合等方面提出政策建议。
传鉴国际品牌管理CEO连祐升发布并解读“县域品牌跃迁路径图”这套体系化的成果,为更多县域寻找品牌突围、文化升维与产业带动的可能路径。县域品牌开发可从文化旅游、特色产业、生态农业等模式切入,通过“品牌觉醒与定位、塑造与培育、传播与推广、创新与升级”四大阶段实现跃迁。强调县域品牌建设最终需达成迎客、留客、复客的闭环,是定位精准度、文化感染力与发展持续性的协同进化。
犹记得在北京市海淀区民族小学读书时向习爷爷汇报参加网球比赛的经历,热爱运动的米增昊牢记总书记“把有限的精力用在你最能发挥的方面,争取做最好”的勉励,在大学期间加入了网球校队,将这份热爱保持至今;
本次会议由中国农业科学院国际合作局、四川省经济与信息化厅指导,中国农业科学院都市农业研究所、成都国家现代农业产业科技创新中心主办。来自“一带一路”共建国家的农业科技专家、高校及科研机构代表、企业代表、国际组织代表及相关政府主管部门人员等参与此次会议。其中,参会外宾来自缅甸、泰国、老挝、柬埔寨、尼泊尔等国家。
其中,“中德中小企业合作对话活动——中德产业链创新融合圆桌会”,作为中德中小企业开放合作机制政企对话的重要活动,为中小企业融入产业链协同发展、开展务实合作开拓新路径。“隐形力量,精细创新——中国专精特新对话世界隐形冠军专题活动”,为国内专精特新企业和德(欧)隐形冠军企业互鉴发展经验提供交流平台。
在中国儿童中心成立40周年之际致贺信,激励广大少年儿童工作者“做儿童成长的引路人、儿童权益的守护人、儿童未来的筑梦人,用心用情促进儿童健康成长、全面发展”;
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 朱巍: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能不能按照产品质量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规定,对这个产品作出一个定性的处罚。那么这个处罚一旦作出的话,互联网平台、电子商务平台应当依法下架相关的产品。如果是已经造成了这种损害,比如说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发现此类案件的时候,那么完全是可以按照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规定,发现这个产品不是一个个案,可能是一个普遍性的现象,它可以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向互联网平台去发司法建议的,司法建议也应当把它认定是对事情性质的一种最终认定,我觉得相关的平台在接到包括司法建议,包括行政处罚在内这些指令的时候,应当依法下架相关的产品。